"我家小姐是京城第一才女,可她出嫁前卻懷了別人的孩子。 我偷偷買來紅花,勸小姐不要再繼續犯錯。 小姐卻大罵我殘忍,她嫌我奴婢思想,不夠開明。 但為了不露餡,在新婚夜上我被小姐套上嫁衣。 她吹滅蠟燭,一走了之。 事發卻又在所有人面前裝無辜,反咬我破壞她們夫妻感情。 一棍一棍將我打得不成人形,那時我已懷胎三月。"
十七歲那年,曲南嶼說要跟我一起上清華。 直到他喜歡上了校花。 他們翹課在雨裡狂奔,和校外的混混打架,去便宜的小旅館然後打胎。 他們愛得熱烈張揚,像是青春疼痛文學裡的男女主角。 而我穿著寬大的校服兩點一線,他們嘲笑我書呆子,浪費青春。 那年高考,兩個人雙雙落榜,分數隻夠得上大專。 而我作為省狀元,在所有學生面前講話。
我被錯認成了富豪私生女,老太太遞給我一張卡說:拿著這 5000萬,滾出我的家。
我無意間救下了一個穿越女,結果她搶 走了我的相公和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