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和男友是在國際競賽上認識的。 他智商超群,同為智性戀的我們一拍即合。 在一起五年,所有人都認為我們是完美的靈魂伴侶。 可某天,有人提及我時,他卻說:「其實找女朋友沒必要找那麼聰明的。」 他開始挑剔我的外貌,頻頻提起他的花瓶前任。 後來我知道,是他的前任回來找他了。 我和他,該結束了。"
我們全班 30 個人穿到虐文女主身上。每人佔據一個部位。 我是女主的眼睛。閨蜜是女主的嘴。班主任是……臀部。
"我覬覦閨蜜小叔叔已經兩年了。 閨蜜為了給我創造機會,把她小叔叔灌醉了,拖進了酒店。"
我擬好離婚協議書那天,江爭突然就爆紅了,登頂微博熱搜,朋友圈被他的照片刷屏。 但江爭連看都沒看,卷起那幾張 A4 紙給了我當頭一棒。 「姜一一,說你蠢你還真挺笨的。」 可能是通宵錄節目的緣故,江爭的眼白帶著些許紅絲。 「怎麼?我這不是怕已婚男士的身份影響大哥你行走娛樂圈嘛!」我心疼地揉著頭。 「我寫歌又不賣身。」江爭將外套丟在沙發上,便走邊說:「再說,離婚我沒問題,我是怕到時候被人查出來有些人膽小怕事而已。」 江爭的話這才提醒我,這時候離婚就是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上,確實不太合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