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男朋友失憶後,把我姐姐當成了他的未婚妻。 忘記了我這個正牌女友。 父母說這本就是屬於姐姐的婚約,如今不過是物歸原主。 大哥讓我離開,消失在他們面前。 於是我被遺忘並放逐國外。 三年後他們訂婚的消息鋪天蓋地。 而我回國,卻在機場見到了本該訂婚的司漠。 他紅著眼睛,隱忍道。 「挽挽,跟我回去。」 哦,他終於恢復記憶了。 "
"某朝某代,邊關大將手握三十萬雄兵,忽然迎來了朝廷的使者。 要你交出兵權,孤身回京,不然你就得想想留在京城的父母妻兒了——小心有人殺你全家。 朱棣:哦?這場景我熟啊!"
徐晝喜歡叫我乖囡。旁人問起和我的關系,他漫不經心地答父女。 後來我對著採訪鏡頭與他訣別,祝他訂婚快樂。 他撫著檀珠,輕描淡寫地笑笑,當天就派人砸了那家報社。
我是個不識抬舉的丫鬟。不肯聽夫人的,給少爺做妾。她要將我發嫁給患有 痨病的更夫,或是瘸了腿的木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