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清翊失明後,我盡心盡力照顧了他三年。他恢復視力的第一件事,是向曾經羞辱過的未婚妻求婚。我以為他隻是單純認錯了人。直到聽到他和兄弟在包廂裡的聊天......
大兒子周行止牽著一位青樓女子站在我面前,我才意識到我重生了。
"我哥戀愛了,女友是霸凌我3年的太妹。 吃飯時: 媽媽將我打3份工買給她的50克金镯子塞到太妹手裡,滿臉討好。"
"我的侍衛很討厭我,因為他本來是父皇看中的人。 說起來他作為一個部族戰敗被送往京都的俘虜,能爬上帝王的床榻,是最好的歸宿。 隻需春風一度,便可平步青雲。 但偏偏被我這病弱公主搶了先,要了他做我的侍衛。 要來之後呢,也不甚珍惜,隻當他是個玩物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