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婚前沈聿風和我約法三章,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許在公開場合說我們結婚了的事。 婚後,他受邀接受採訪。 記者:「沈總,早。」 沈聿風:「是的,我結婚了。」 記者:「……您早上吃的什麼了?」 沈聿風:「我妻子姓姜。」 記者:「那……」 沈聿風:「我確實很愛她。」 記者:……大哥,你已婚屆顯眼包啊。 "
"結婚第三個月,盛謹毫無預兆提出了離婚。 聯想到他最近頻繁往醫院跑,我以為他是生了病不想連累我,便遲遲沒有同意。 直到我親眼撞見他緊緊抱著另一人卑微乞求:「你說你是二婚配不上我。那現在呢,我很快也是二婚了。你還要拒絕我嗎?」 那一瞬間,我覺得他還不如死了算了。"
十八歲時,撿到一個沒人要的校霸。 我努力很久,卻始終無法將他捂熱。 後來他的小青梅出現。 我才知道,他其實有溫柔的一面,隻是不是對我。 放手的那一天,我撒了個謊,說自己去去就回。 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。 七年後,片場重逢,已經成為影帝的他抓住我: 「去去就回?」 「你到底去哪了?!」
攻略即將成功時,系統收走了我的戀愛 腦。我不再做盛瀾清的舔狗。我徹底不 愛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