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堯高調表白女神的那天,當著眾人的面叫我以後不要再纏著他。 「因為我女朋友不喜歡。」 我點了點頭,拿出手機,當場將他所有的聯系方式一並拉黑刪除。 就此從他的生活中消失。 多年後再次相逢,是在一個高端商務活動上,一向鎮定優雅的他,失了態,紅著眼要我給個說法,我則在他面前挽上了旁人的胳膊。 他追過來說愛我,我躲在別人的身後,對他說: 「你的愛還真廉價,別靠近我,我嫌髒。」
我們全班 30 個人穿到虐文女主身上。每人佔據一個部位。 我是女主的眼睛。閨蜜是女主的嘴。班主任是……臀部。
"我覬覦閨蜜小叔叔已經兩年了。 閨蜜為了給我創造機會,把她小叔叔灌醉了,拖進了酒店。"
我擬好離婚協議書那天,江爭突然就爆紅了,登頂微博熱搜,朋友圈被他的照片刷屏。 但江爭連看都沒看,卷起那幾張 A4 紙給了我當頭一棒。 「姜一一,說你蠢你還真挺笨的。」 可能是通宵錄節目的緣故,江爭的眼白帶著些許紅絲。 「怎麼?我這不是怕已婚男士的身份影響大哥你行走娛樂圈嘛!」我心疼地揉著頭。 「我寫歌又不賣身。」江爭將外套丟在沙發上,便走邊說:「再說,離婚我沒問題,我是怕到時候被人查出來有些人膽小怕事而已。」 江爭的話這才提醒我,這時候離婚就是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上,確實不太合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