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十七歲那年,我和裴岑發現自己活在一本甜寵文裡。 他是書中男主,而我隻是路人甲。 裴岑氣得把書撕爛,對我說: 「我才不稀罕當這個男主,我才不會喜歡別人!」 二十二歲那年,我果然像書裡寫的那樣要出國了。 裴岑摸著我的頭,承諾: 「等你回來,我們就結婚。」 二十七歲,我回國了。 回來參加裴岑和女主的婚禮。"
坐高冷室友腿上看他打麻將,想上手。「我玩幾把麻……」
我穿進了一本偽骨科文裡。弟弟暗戀養兄,故意勾搭嫂子,破壞二人
"團圓飯上,我正接過姐夫遞過來的酒,眼前卻出現幾行彈幕: 【原來男主這麼早就盯上女主了。隻要女主喝下這杯酒,就能被男主為所欲為。】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