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侯爺宋致遠成婚了,新娘不是青梅竹馬的我。 因為我在成婚前一年失了貞潔,自縊了。 一年後宋致遠被迫娶了皇帝最寵愛的小公主,兩人從最開始的互相看不順眼,到最後成了一對歡喜冤家,白頭到老。 而我黃土枯骨,成了小侯爺隱藏在心裏的不可得。 這是我原來的結局。
"我娘是虐文女主,與我爹相愛相殺。 我妹是甜文女主,狹路相逢,歡喜冤家。 我弟呢,就不是很幸運了,虐妻一時爽,追妻火葬場。 至於我,不過是個工具人罷了。 可若是,工具人不想幹了呢?"
上一世,我隨口說了一句要吃雪糕。老公就破天荒放下工作給我買,
"春節走親戚,姨媽張口就是:「韫韫都快三十了,再不找對象就該給人當後媽了。」 我頭也不抬地說:「算命的說我三十前結婚會死姨媽,我都是為您好。」 姨媽當場氣得臉色青紫,指著我說不出話。 剛滿十八歲的表妹嚷嚷著我怎麼跟她媽說話呢? 我轉頭問她借我那五萬什麼時候還?姨媽愣住了,揪著表妹質問她小小年紀要那麼多錢幹嘛? 我冷眼看這對母女雞飛狗跳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