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宋家用五兩銀子買回去的童養媳。但宋季同不喜歡我,他更喜歡村東那家的女兒。 我原是喜歡宋季同那般好看的人,到後來乾脆收了心思,想著等到還了宋家的恩,送宋季同上了京城考了狀元後就離開。 可後來宋季同拿著一紙禦賜婚書,捏著我贖身的銀子,夜半時刻把背著包裹準備偷偷離開的我堵在墻角,咬牙切齒:「江苗兒,你敢逃跑試試?」 還沒等我回答,這位芝蘭玉樹的狀元郎便先紅了眼,如幼時一般委屈: 「阿姊,你別不要我……」
"某朝某代,邊關大將手握三十萬雄兵,忽然迎來了朝廷的使者。 要你交出兵權,孤身回京,不然你就得想想留在京城的父母妻兒了——小心有人殺你全家。 朱棣:哦?這場景我熟啊!"
徐晝喜歡叫我乖囡。旁人問起和我的關系,他漫不經心地答父女。 後來我對著採訪鏡頭與他訣別,祝他訂婚快樂。 他撫著檀珠,輕描淡寫地笑笑,當天就派人砸了那家報社。
我是個不識抬舉的丫鬟。不肯聽夫人的,給少爺做妾。她要將我發嫁給患有 痨病的更夫,或是瘸了腿的木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