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歲那年,我被黑心的主母賣到桃水村趙家。 聽說趙家有三個血氣方剛的光棍。 一個是泥腿子,一個是書呆子,一個是街溜子。 且我那兩個小叔子,還有半夜聽嫂子墻根的癖好。 可等我嫁過去才知道,原來這名聲最臭的人家,真香。
大兒子周行止牽著一位青樓女子站在我面前,我才意識到我重生了。
"我哥戀愛了,女友是霸凌我3年的太妹。 吃飯時: 媽媽將我打3份工買給她的50克金镯子塞到太妹手裡,滿臉討好。"
"我的侍衛很討厭我,因為他本來是父皇看中的人。 說起來他作為一個部族戰敗被送往京都的俘虜,能爬上帝王的床榻,是最好的歸宿。 隻需春風一度,便可平步青雲。 但偏偏被我這病弱公主搶了先,要了他做我的侍衛。 要來之後呢,也不甚珍惜,隻當他是個玩物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