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暗戀的男神去世了,在他書房裡我找到了兩份信。 一封是我當年畢業時給他寫的告白信。 壓在我的告白信下的,是一封時硯禮的回信。 在通信發達的當代,我被時硯禮影響,喜歡老物件,喜歡不急不躁溫慢生活,固守著車馬慢時代的小浪漫。 我握著泛黃的信箋,心緒千萬。 原來他的回信,在這。
"妹妹追星成狂,竟想偷明星的身份證去結婚。 她找到在民政局工作的我: 「反正現在結婚也不需要戶口本,等我偷到身份證,你就幫我和影帝蓋章吧!」 爸媽不同意,讓我勸誡妹妹別做傻事。 在我的勸告下,她收回心思,和相親對象領證結婚。 三年後,影帝女粉絲高調曬出結婚證: 「身份證是偷的,人不是。」 兩人舉辦了盛世婚禮,羨煞旁人。 妹妹指責是我壞了她的好事,爸媽也怪我多管闲事。"
周漾和貧困生的我告白時,他的青梅站在一旁笑我: 「他腳下那雙限量款都夠你一年生活費了,你該不會真信這種玩笑吧?」 我的確信了。 那時的我沒有意識到,我和周漾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。 直到青梅丟了手鏈。 周漾和所有人一起,將嘲諷的目光落在我身上。 他嗓音譏諷,「缺錢,開口告訴我一聲就行了,何必呢?」 我紅了眼,攥著袖口的手止不住地抖。 轉學時,我拉黑了周漾所有的聯系方式,走得悄無聲息。 可沒想到,向來高高在上的周漾,找了我整整七年。
他紅著眼說:「你再給我服個軟,最後 一次了。」我嗤笑一聲:「哥哥,這話 得跪著說,才有說服力。」